地質災害治理資質

法律分析辦地災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辦地災資質: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質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辦地災資質,采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辦地災資質的工程活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自然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的審批和管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然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的審批和管理。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yè)務。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yè)務。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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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第八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的各等級資質條件如下:

(一)甲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一千二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yè)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shù)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優(yōu)良的工作業(yè)績;

4.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二)乙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六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yè)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shù)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yè)績;

4.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三)丙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yè)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shù)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資質要求和條件

地質災害資質分為施工,設計,勘查,評估,監(jiān)理五個分類,施工分類可以說是最普遍的資質,大部分企業(yè)也是想要辦理地質災害施工資質的居多。

而地質災害施工資質有甲級,乙級,丙級之分,如果是新申請的話,只能從丙級開始,每一個資質都是要經過新申請這個步驟的,然后才能做資質升級,那么,我們就來看看地質災害施工資質新申請的標準是怎么樣的吧。

1、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yè)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shù)不少于二十名;

2、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以及以下要求:

(一)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其中申請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具備企業(yè)法人資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質量管理監(jiān)控體系,近五年內未發(fā)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地質災害施工資質可以相應承攬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施工業(yè)務。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分為大、中、小三個類型。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總投資在人民幣二千萬元以上,

2、治理工程所保護的人員在五百人以上;

3、治理工程所保護的財產在人民幣五千萬元以上。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總投資在人民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或者單獨立項的地質災害勘查項目,項目經費在人民幣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2、治理工程所保護的人員在一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

3、治理工程所保護的財產在人民幣五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

上述兩種情況之外的,屬于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資質可以跨行政區(qū)域。資質單位應當向項目所跨行政區(qū)域共同的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地質災害勘查資質辦理需要哪些條件?

地質災害勘查資質

很多工程在施工之前,都需要經過勘查,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也不例外,不過,企業(yè)要想承接這樣辦地災資質的項目,就需要有 地災資質 中的地質災害勘查資質。

不過,說是這么說,一個資質,想要辦理下來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企業(yè)的實力不夠,比如說人員不足,設備不足,或者操作方式不對,那都可能無法將地質災害勘查資質成功辦理下來,接下來,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地質災害勘查資質的相關知識吧。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的各等級資質條件如下:

1單位技術人員總數(shù)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十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三名辦地災資質;

2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鉆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其中申請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具備企業(yè)法人資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質量管理監(jiān)控體系,近五年內未發(fā)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

(三)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不超過百分之十。

審批機關受理資質申請材料后,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時限內。

對經過評審后擬批準的資質單位,審批機關應當在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七日。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予以批準,并頒發(fā)資質證書;對公示有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對其申請材料予以復核。

審批機關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媒體上予以公告。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批的乙級和丙級資質,應當在批準后的六十日內報自然資源部備案。